中新網寧德5月6日電 (葉茂)男子要求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被拒後,公然將其裸照公佈。相約見面時,還欲強行實施性侵害。福建福鼎市法院6日披露,以強姦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1年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馮某與陳某於2010年通過QQ結識。認識後,陳某曾通過QQ將其裸照發給馮某。此後,馮某多次要求與陳某發生性關係被拒,便將其裸照發至陳某的QQ空間。
  為了刪除裸照,2013年11月23日,陳某與馮某相約見面。此間,馮某以教陳某上網為由,將其誘引至酒店房間,採取強拉、強壓等方式,欲強行與陳某發生性關係。
  因陳某反抗,並以例假及不能在外留宿為由,許諾次日再與馮某發生性關係,馮某才放棄強姦行為,將陳某送離。經鑒定,陳某左肩臂部、雙側乳房區挫傷淤血,屬輕微傷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馮某違背婦女意志,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。馮某在犯罪過程中,自動放棄實施犯罪行為,系犯罪中止,但馮某的行為已造成陳某損害,依法應予處罰。馮某自願放棄犯罪,應予以減輕處罰,且在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罪行,系坦白,亦可予以從輕處罰;馮某性侵未成年人,應予以從嚴處罰。據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性要求被拒公佈裸照 強姦未成年少女未遂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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