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周末最熱鬧的新聞,是3個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誣陷索賠。22日,事發地的四川達州警方稱,受洗碗機傷老太蔣某某是自己摔倒,其行為屬於敲詐勒索,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。雖然蔣某某仍堅稱是被小孩撞倒,表示要申請覆議,但數個無利益關聯者的作證似乎讓本案沒什麼懸念。(相關報道見B01版)
  這讓我想到,近年來,多起見義勇為者與被救助老人之間的責任糾紛案。我曾msata面對媒體多次質疑其中一些老人的言行,並堅信,一些老人違背了良心,顛倒了黑白,綁架了愛心,污辱了責任,污染了風氣。時至今日,我仍堅持南京彭宇案中,老太有無良成分。而且,我斷言,一個這樣的老太站起來,N個扶老攜幼者倒下去。嗚呼!一語成讖。
  刑不上老者,是我們的文化扭曲我們的法律之事實。“廣場舞”的頭領有巢氏房屋與“嘍啰”們的平均年齡,就是踐踏城市噪音管理法規的“鐵蹄”。公交線上,除了極個別人格障礙者,敢於攔下公交車,讓一車人“侍候”一人者是他們,一語不和、粗口連篇、肝火驟燃、及至首先動手、其次撒潑者,罕有小於司機與全車乘客平均年齡之人!
  倚老賣老,是“傳統”,我們這個民族,以愛的名義,呵護年齡造就的弱勢群體,同時也慣出了個別老人逆襲歲月、跟年齡成反例的毛病。上世紀70年代初,下鄉於康平的我,在回沈陽的長途客運汽車上,目睹了這一傳統:一個老頭,從縣城上車,出城第一站就要下車。在東關屯車站,乘務員扣留他達一小時,他就坐在車門的腳踏板上。因為他不買票。一車人在“年根兒裝潢”,就凍著。
  30年後的變化是,在公交車上,索座無果後,一個老頭一屁股坐到了女孩兒腿上。本質上,這個老人就是坐到了無支票借款良無德的人格軟肋上。
  這個社會,追求特權的群體,又多出個老年人。法律同樣適用於老人;道德也不會另眼相看他們;但時間,對老人來說,所剩無幾的時間,會強迫法律與道德,“特赦”這個群體。由此產生的“特權”,讓個別原本無私的老人,變得自私;讓一些老人,會強行擠入公共場合,以自我劃半徑,要求周遭一切人獨尊自己。還提什麼責任、義務、奉獻與擔當?
  小的沒有小樣,老的竟然也沒有老樣!恃強凌弱,在我們這裡,淪為恃老凌少。城市治理乃至社會管理,面臨老齡化帶來的老大難,又多了一個。
  當年,女作家張潔在《愛是不能忘記》名篇中,寫過一段文字,用於贊美書中女性心中的男神:“他那一頭飄然的白髮,儼然是一面驕傲的旗幟。”當年一頭黑髮的我,記住了這“旗幟”。30年後,這個城市,這類“旗幟”,匯成了旗海。我也沉伏於“海”中。但我少見期待中的肅然起敬;眼前卻總是飄過玷污白髮的陰影。那些鶴髮童顏、身老志堅、一頭銀髮下保有一顆德性紅心者,都哪兒去了?
  只有一天,我乘141路公交車,在車站見到了一老者。他一上車,我就看出,腿腳不便。一中學生起身給他讓座。誰知,他斷然拒絕,也不言謝,低頭從拎上來的大包小裹里,抽出一個紙板,一屁股坐到發動機蓋後面護欄下的廂板上。他的凜然,讓我微微震撼。我的決心由此而生:在不能獨自外出之前,只要我能上得了公交車,就拒絕給我的讓座!如果可能,一定給長我者、弱我者讓座!
  老在路上的我認為,以年齡向社會索要特殊待遇,是承認自己老朽的一種氣節臣服。有多少人能做到威武不能屈,富貴不能淫,卻沒做到衰老不失尊。所謂“晚節不保”,蓋因晚節難保。特別是在公共空間內,接受公眾呵護,但絕不越尊嚴一步的“晚節”,難保!
  他律,對老年人,同樣必要。老人違章與他人同處。但根本上講,還要自律。活了一輩子,腰彎了,腿直了,手哆嗦了,眼花了,但道德的高地死活不能撤,社會風氣的標桿說啥也不倒。這才是長者的風範,中國的“老年Style”。  (原標題:老不可怕,為老不尊才可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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